1.申請人身分證、私章、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
2.喪葬補助:死亡證明書、支出收據
3.失蹤:失蹤協尋證明書
4.罹患重傷病: 診斷書及醫療費收據正本
5.失業: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及就服站求職登記、3家以上推介就業紀錄證明、勞保加退保證明
6.其他重大變故:相關證明文件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