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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設備借用

類別一般事務管理
單位行政課
辦理時限(天)#
單位聯絡電話2951915#1404
應附文件

注意事項

借用單位應至遲於借用前1日完成申請;其他相關規定詳見本所「場地及相關設備使用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