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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卡業務

類別市民卡業務
單位社會課
辦理時限(天)隨到隨辦
單位聯絡電話2951915#1215
應附文件

1.敬老卡-身分證正本、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張,55-64歲原住民請同時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愛心卡-身分證正本、身心障礙證明正本、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張。

3.愛心陪伴卡-同愛心卡。

注意事項

攜帶證件至本所1樓社會課單一窗口辦理。

一、服務內容:

持敬老、原民、愛心卡,可不限次數搭乘市區公車,愛心陪伴卡緊隨愛心卡半價搭乘本市公車。

二、申請對象資格:

(一)敬老卡-

   1.設籍臺南市年滿65歲以上之市民。

   2.設籍臺南市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含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個人記事欄註記「熟」之市定原住民)。

(二)愛心卡-設籍臺南市且持有有效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

(三)愛心陪伴卡-持有臺南市有效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且證明背面註記有「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始可申請 。

三、申辦費用:

(一)初次辦卡免費。

(二)二次以上申請(如遺失、毀損、重新辦卡或其他因素致需補、換發)之製卡費用,自113年6月1日起,第1~3次(含)以內申請免費,第4次起由申請人自行負擔,每張卡費用為新臺幣100元。

四、注意事項:

(一)委託代辦,需辦卡人資料及代辦人兩造雙方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辦卡人為55-64歲之原住民需檢附辦卡人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二)申辦人照片需可清楚辨識為本人,或由公所直接拍攝。

(三)敬老卡與愛心卡僅能擇一申請。

(四)社福卡補卡流程:請先去電一卡通客服(電話07-7912000)辦理掛失手續後,至臺南市任一區公所社會課重新辦卡(審核民眾身分資格、系統建檔、收取掛失暨補發費用)並由區公所直接製卡,完成後交予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