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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卡業務

類別市民卡業務
單位社會課
辦理時限(天)隨到隨辦
單位聯絡電話2951915#1215
應附文件
  1. 敬老卡-身分證正本、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張。
  2. 敬老原民卡-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  色照片1張。
  3. 愛心卡-身分證正本、身心障礙證明正本、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張。
  4. 愛心陪伴卡-同愛心卡。
注意事項

攜帶證件至本所1樓社會課單一窗口辦理。

一、服務內容:

持敬老、原民、愛心卡,可不限次數搭乘市區公車,愛心陪伴卡緊隨愛心卡半價搭乘本市公車。

二、申請對象資格:

(一)敬老卡-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市民。

(二)敬老原民卡-設籍本市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

(三)愛心卡-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市民。

(四)愛心陪伴卡-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證明背面註記有「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始可申請愛心陪伴卡 。

三、申辦費用:

1.初次辦卡免費。

2.二次以上申請(如遺失、毀損、重新辦卡或其他因素致需補、換發)之製卡費用,自113年6月1日起,第1~3次(含)以內申請免費,第4次起由申請人自行負擔,每張卡費用為新臺幣100元。

四、注意事項:

初次及二次以上代辦需辦卡人資料及代辦人身分證正本、委託書、印章。

申辦人照片需可清楚辨識為本人,或由公所直接拍攝。

敬老與愛心僅能擇一申請。

社福卡補卡流程:辦理掛失手續後至公所社會課重新辦卡(審核民眾身分資格、系統建檔、收取掛失暨補發費用)並由公所直接製卡,完成後交予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