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4年1月1日起政府擴大癌症篩檢對象,符合以下資格就能免費篩檢:
一、子宮頸癌篩檢:25-29歲每3年1次、30歲以上婦女每年1次的子宮頸抹片檢查;並提供給35歲、45歲、65歲婦女當年一次的人類乳突病毒(HPV)檢測。
二、乳癌篩檢:40至74歲婦女,每2年1次乳房X光攝影。
三、大腸癌篩檢:45-74歲民眾、及40-44歲具家族史(父母、兄弟姊妹、子女曾患大腸癌)。
四、肺癌篩檢:以下對象,每2年1次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LDCT)
(一) 具肺癌家族史:40至74歲女性或45至74歲男性,且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者。
(二) 重度吸菸史:50至74歲吸菸史達20包-年以上,仍在吸菸或戒菸未達15年之重度吸菸者。
五、口腔癌篩檢: 30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目前吸菸者、18歲以上嚼檳榔(含已戒檳榔)之原住民,每2年1次口腔黏膜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