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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明(105)年1月1日起,民國86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一、按「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惟近年來經常有已經具備役齡男子身分者,因為出國前沒有辦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續,以致於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發生境管人員查驗具有役男身分而無法順利出境的問題。
二、關於役齡男子出國(包括進修、遊學或觀光)的相關事宜,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業務資訊-下載服務-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敬請大家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