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從事製造、加工、餐飲、輸入及販售業之食品業者,應於103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錄作業。

為利於確實掌握食品業者資訊,提升食品衛生管理效率,維護國人飲食衛生安全與健康,衛生福利部業於102年12月3日發布訂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並於103年4月24日公告食品添加物相關業者為首波應登錄之業者,於103年10月16日公告訂定「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食品業者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製造、加工、餐飲、輸入及販售業者,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錄。食品業者可以「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進入食品業者登錄平台,登載相關資料。
   

為協助食品業者辦理登錄作業,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將於本(103)年12月16日(星期二)早上10點至下午4點於下營區公所2樓會議室辦理派員駐點服務,請欲申辦登錄之業者於當日攜帶工商憑證或負責人之自然人憑證,備e-mail至下營區公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