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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後始得出境。

一、 依內政部役政署108年6月6日役署徵字第1081040489號函辦理。
二、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 按上揭法令規定,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出境應經申請核准,迭有役男規劃於暑假期間短期出國,因不諳法令,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屢生爭議。為避免前揭情事發生,提醒各位役男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前須先申請核准。

四、 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