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辦理對象:於110學年度欲入公幼(含非營利幼兒園)之身心障礙幼兒。二、申請時間: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至109年12月11日(星期五)。三、繳交資料:(一)臺南市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安置審查表(附件1)(二)鑑定安置摘要表(附件2)(三)障礙證明相關文件。(四)戶籍賸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五)紙本資料(不分區)一併寄送「永華特教中心」(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86號),電話06-2412734。四、有任何疑慮,請電洽永華特教中心06-2412734蘇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