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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役政署為宣導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之出境應經核准,已製作「111 年徵兵及齡男子出境應經核准」動畫短片。

一、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
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暨內政部役政署111年8月19日役署徵字第1111040512號函辦理。

二、為宣導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之出境應經核准,內政部役政署製作旨揭動畫短片。
本片內容講述役男為年齡介於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間之男子;役
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及其出境申請程序。

三、旨揭動畫短片已上傳Youtube平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5XKE9uwrYw)與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s://www.
nca.gov.tw/
)/役政宣導/宣導短片/111年徵兵及齡男子出境應經核准,請協助宣導運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