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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區辦理113年1、2期作「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休耕轉作申報,謹訂於113年1月2日起至2月2日止

為便利農友申報,農友得擇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申報,土地包含多個鄉鎮者,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區)辦理,已完成申報者,當年度不得要求變更申報鄉鎮。辦理時請攜帶身分證、印章、耕地資料或最近3個月之土地登記謄本、下營區農會存摺等相關證明資料。申報期間於113年1月2日起至2月2日止,2期作補申報期間為113年6月15日至7月15日止。依據農糧署112年4月26日農糧生字第1121064308號函,明年起申報契作大豆(黑豆)者,應以種植公告之現行國產食用大豆推廣品種為限,並於契作合約書註明大豆品種名稱。對於經相關單位查核農地所種大豆非國產食用大豆推廣品種、混充種植,或拒絕配合查核檢測作業者,將依「勘查不合格」規定處理,不予獎勵。檢附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報時間地點表、廣播稿及契作大豆推廣品種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