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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漁業署建議大宗養殖魚種養殖產銷案

 

一、(一)午仔魚:建議養殖放養密度應以10,000~12,000尾/分為基礎,不宜超過15,000尾/分,放養時程可採延後及分段放養方式。

    (二)鱸魚:本(112)年11月至12月為金目鱸於嘉義及臺南地區大量出售之時節,建議養殖業者須採分段收成勿集中出售,避免本(112)年底池邊收購價跌。

    (三)虱目魚:本(112)年11月至12月及113年初為虱目魚及其他大宗魚種之盛產期,建議養殖業者應密切注意市場動態及採分段出售之模式,避免集中出售而發生市場量多價跌情事。

    (四)石斑魚:中國大陸市場情勢未明,建議龍虎斑養殖業者,應控制養殖密度於8,000尾至10,000尾/分,勿圖高密度養殖之獲益,並力求市場穩定及供需平衡。

二、有關各大宗魚種國際市場概況與放養資訊,可至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官網公布市場展望資訊中查閱,或透由農業部漁業署「養殖漁業放養資訊平台」及「漁產品全球資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