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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5年3月教育部訂定「加強家庭教育促進社會和諧五年計畫實施方案暨修正案」奉行政院核定,開始試辦「親職教育諮詢中心」,於76年10月全面推動家庭教育,陸續在台灣地區各縣(市)設立「親職教育諮詢中心」。

有鑑於推展家庭教育及親職教育,亟需整體性、前瞻性、突破性及創新性之多元規劃,79年5月1日將原設立之「親職教育諮詢中心」一律更名為「家庭教育服務中心」,並設立全國統一之「幫幫我(885)諮詢專線」,遴選國中、小學輔導老師參加教育部與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共同辦理之「親職教育諮詢中心專業輔導人員研習班」,爾後組成義務志工團,擔任諮詢服務工作。

為有別於「家庭扶助中心」,教育部於「研商各直轄市繼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之工作計畫會議」決議,自88年7月1日起,將原「家庭教育服務中心」統一更名為「家庭教育中心」;92年2月家庭教育法通過後,臺南縣(市)政府依法陸續成立「臺南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及「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為縣(市)政府所屬之二級機關,正式運作。

99年12月25 日縣市合併後,本中心服務轄區擴大,分溪北、溪南及永康諮詢服務區,服務對象為臺南市民,目的是增進臺南市民之家人關係與家庭經營知能,強化家庭功能,促進家庭和諧。

溪北服務處 溪南服務處

諮詢服務處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北服務處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南服務處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諮詢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