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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您好: 有關您107年3月21日來信反映事項,本所非常重視,茲將結果敬復如下:來信未註明地點,為利勘查與聯繫,請您將大樹地點告知本所或留下您的電話。若該大樹位於私人土地上,則需由該土地之所有權人自行處理,倘您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行政課鄭小姐聯繫(電話6872284#203)。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臺南市後壁區公所 區長翁振祥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