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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彙整表

臺南市後壁區公所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總說明

為規範本所保有個人資料之保護與管理,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為使本要點規定內容得以因應急速變遷之社會環境並銜接現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新修正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爰依現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新修正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訂定「臺南市後壁區公所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草案,以明確規範本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之組織及程序相關規定,俾供本所所有人員遵循。本要點草案共計二十點,訂定要點如下:

一、揭示本管理要點訂定目的。(第一點)

二、指定專人辦理個人資料之事項及設置聯絡窗口。(第二點及第三點)

三、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項目。(第四點)

四、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第五點、第六點及第七點)

五、個人資料有誤或缺漏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請求更正或補充及有爭議之個人資料各項處理程序。(第八點及第九點)

七、個人資料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之規定及違反本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處理程序。(第十點及第十一點)

八、當事人行使權利之處理。(第十二點、第十三點及第十四點)

九、個人資料檔案之公開,仍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或相關法律規定。(第十五點)

十、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工作規範。(第十六點、第十七點、第十八點及第十九點)

十一、受本所委託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適用本要點規定。(第二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