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所網站公布之臺南市後壁區公所103年度廢棄物轉運處理設施營運階段年度使用計畫回饋金使用情形報表內,關於文康參訪活動,一式,金額98,000元,想詢問公所這筆費用支出是補助給地方里民文康活動使用嗎?該年度98,000元的支出由區內哪個里申請或是多個里申請的總合計金額?另是否有相關申請的程序或規定可依循嗎?如果可以申請,個人要請託里長未來申請該筆費用,多辦里內相關文康活動!
您好: 有關您於本所留言板反映事項,本所非常重視,經本所民政及人文課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有關103年度廢棄物轉運處理設施營運階段年度使用計畫回饋金,該筆經費來源是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補助,依據「臺南市廢棄物轉運處理設施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辦法」辦理,此補助里別為本區竹新里,因該里為環保局廢棄物轉運處理設施所在之行政里。該辦法第八條經費使用項目除文康活動外,可使用之項目如下:一、興建育樂活動場所、游泳池、球場、公園、道路、溝渠等公共設施及其維護管理。二、教育設備、環境衛生及民俗文化設施之維護。三、環境之綠化及美化。四、公共設施使用之基本水費及電費。五、里民健康、文康、體育、藝文及宗教活動。六、推行垃圾分類及環境保護教育宣導。七、辦理公害監督。八、其他與環境清潔及維護有關之用途。九、辦理回饋金發放作業之行政庶務支援及管理費用。通常依環保局來文通知今年度補助金額,再依該里當年度所需項目由里辦公處向公所提出計畫,再轉呈市府環保局辦理。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民政及人文課電話06-6872284聯繫。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政府後壁區公所區長魏文貴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