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文化局108年4月19日南市文源字第1080466793號函辦理。二、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5月16日下午6時止,補助對象包括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民間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大專院校。三、其他事項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