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白河區公所110年2月8日所民字第1100105523號函辦理。二、為防範新冠肺炎疫情,請遊客全程配戴口罩、勿飲食、保持戶外1公尺安全距離。三、活動詳細資訊請上白河區公所官網(https://baihe.tainan.gov.tw/)查詢。
一、依據本市白河區公所110年2月8日所民字第1100105523號函辦理。
二、為防範新冠肺炎疫情,請遊客全程配戴口罩、勿飲食、保持戶外1公尺安全距離。
三、活動詳細資訊請上白河區公所官網(https://baihe.tainan.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