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場地如何借用?
(1)場地借用需於5日前提出。
(2)課程借用可於6個月前申請,但一次最長僅能登記3個月。
(3)喜宴提前申請得提前1年申請。
請民眾先上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資訊入口網線上申請場地借用,如該時段無人借用方得出借,管理人員再於線上審核,如為一般收費案件則請借用人至區公所繳費,如為公益案件,以本所核定為準。
2.場地如何收費?
依「臺南市後壁區里社區活動中心場地收費基準表」計費。費用之繳納除了場地使用費、冷氣費外,另收取保證金(為總費用之兩倍)。
3.保證金何時退還?
申請人使用後,經管理人員認場地已回復原狀者,申請人持保證金收據、印章、存摺影本至公所民政課退費,約一週內可入帳,保證金全數無息退還。帳戶如非後壁區農會,需自保證金金額中扣除30元匯費。如有損壞公物或致場地髒亂者,由保證金中照價扣除損壞賠償金額及清潔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