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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海報,請參閱。

  洗錢就是「清洗黑錢」,是指將各種特定犯罪不法所得,以各種手段掩飾、隱匿而使犯罪所得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並避免被追查。

  而洗錢的態樣很多樣,大致可以分為可分類為「處置」、「分層化」及「整合」。例如:

1.將大筆不法所得分散成小額款項分批存入銀行帳戶;

2.把不法所得轉移至境外存入外國金融機構;

3.以不法所得購買藝術品、古董、貴金屬和寶石等高價值商品,再出售而獲取對價等;

4.將不法所得轉匯至他帳戶;

5.將現金存款轉變為其他金融票據、投資股票、債券和人壽保險;

6.利用空殼公司隱匿不法資產等;

7.將不法所得進行產業投資而經營正常工商活動,或購買不動產、跑車、遊艇等奢侈品。

     因為絕大多數的犯罪都和錢有關,例如毒品交易、詐騙、人口販賣、背信掏空、炒作股票等等。而這些犯罪者最終要能享有犯罪的不法利益,就必須透過洗錢的管道漂白贓款。

     如果臺灣的洗錢防制機制不好,無法監視或阻止贓錢的移動及漂白,犯罪者的犯罪風險低、獲益高,治安當然受影響。加上金融國際化,如果臺灣的洗錢防制不好,也會造成臺灣成為國際犯罪者的洗錢天堂,嚴重影響國際評比,將造成金融活動受到影響,全民皆受害。

     為了要讓臺灣的金流更透明,金融秩序更好,相關的洗錢防制措施,包括民眾到金融機構洽公或與委託特定專業人士辦理業務,會有比以往多一些的程序;另外在出境入境時,需要申報財務規定也較嚴;但都是為了讓臺灣的金融體質更健全所必要的,必須要全民配合才能達成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