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英檢測驗者,於取得合格證書或成績單3個月內,得檢附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影本、繳費收據正本向服務機關申請報名費全額補助。已通過較高等級之英檢測驗者,不得再申請較低等級(或同一等級)之測驗費用補助。
2.報名參加英檢測驗全程到考但未通過者,得向服務機關申請報名費半數之補助(1年最多補助2次,已通過較低等級英檢測驗,未通過較高等級英檢測驗者亦得申請)。
3.上班時間參加英檢測驗,並檢附證明文件事先向服務機關學校申請者,得給予公假半天。例假日參加英檢測驗,並檢附證明文件向服務機關學校申請者,得給予補休半天,每年最多核給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