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務對象及內容:對象含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含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等);內容包括心理、法律、醫療、理財及其他(詳EAP員工協助及福利關懷網)。 2..申請方式: .至EAP員工協助及福利關懷網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eap/index.aspx填寫申請書即有專人為您服務。.電話申請:撥打人事處承辦人電話:06-2991111*7775(陳小姐)或洽本所人事室協助。 3.注意事項: .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每年每人以補助四小時之諮商鐘點費為原則。 如需於辦公時間使用本方案心理諮商之人員,得辦理公假或公出登記,每次以4小時內為原則覈實給假。.同仁諮商申請書、紀錄及相關資料均依法保密;同仁於諮商過程中、得隨時要求終止服務。※更多資訊請上EAP員工協助及福利關懷網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eap/index.aspx)查詢。
1.服務對象及內容:對象含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含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等);內容包括心理、法律、醫療、理財及其他(詳EAP員工協助及福利關懷網)。
2..申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