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111)年7⽉重罰美容業者以不當⼿法銷售美容商品後,公平會再針對多家美容業者祭出重罰,總罰鍰⾦額達1,100萬元。
公平會接獲縣市政府移送消費爭議申訴案件及多位消費者檢舉,米嵐企業社、肯妮詩企業社、慕詩娜企業社、雅庄有限公司及錦瑪企業社
以不當⼿法銷售美容商品,經調查發現這些美容業者從接觸消費者、推銷商品(服務)、簽立契約、付款到妨礙解約等各階段⼿法環環相扣,尤其
針對男性消費者精⼼安排,⼀步步誘使其掏錢消費:
第1重交友軟體,引君入甕:
由美容師使⽤交友軟體認識消費者,隨之邀請其到店體驗做臉或按摩,有部分業者並故意提供錯誤的地址或店名,以避免消費者事先上網搜尋店
家評價⽽產⽣戒⼼。部分美容師甚⾄先以送餐、送飲料及可碰⾯為由勸使消費者到店探班,假交友之名,⾏推銷之實。
第2重趁你體驗,邀你花錢:
消費者到店後,即帶往⼩房間做臉或按摩,趁其不便起⾝之際,強⼒推銷⻑期美容服務,消費者即便已表⽰不需要、經濟能⼒無法負擔,美容師
仍不屈不撓地推銷,有部分美容師甚⾄誘以常來做臉按摩可以增加⾒⾯機會,種種話術意在迫使消費者在倉促、輕率、無暇思考、不堪其擾,或
抱有交友錯誤期待的情形下作成數萬元乃⾄⼗數萬元的交易決定。
第3重買了什麼,後知後覺:
先向消費者試探每⽉可花費額度,即逕⾏搭配各種商品,部分美容師強調每個⽉花幾千元就可以享有⻑期做臉按摩服務,以話術讓消費者誤認為
是買美容服務,⽇後如未使⽤,可以事後解約退款⽽當場簽約購買。
第4重分期付款,暗藏⽞機:
強調可以分期付款,每⽉只需幾千元,但實際上是與資融公司合作,卻沒有向消費者說明是向資融公司申請分期付款,部分美容師還告訴消費者
是與「銀⾏」合作或是「總公司」提供的分期付款。尤有甚者,業者多讓消費者在體驗服務時簽立申請書,消費者難以看清楚申請書的內容及併
載有本票欄位,多在不知情下⼀併簽了本票,⽽需承擔票據責任。另外,縱使消費者已向美容業者要求解約,仍無從向資融公司拒絕⽀付款項,
增加後續退款複雜度。
第5重誘導拆封,退款無⾨:
對於暫時不需使⽤的商品,業者也以檢查商品有無瑕疵、屬個⼈衛⽣⽤品等理由引導消費者將商品拆封,當消費者向業者要求解約退費時,才發
現實際購買的是商品,⽽美容服務是附隨商品免費贈送,但商品已經拆封,導致多數無法退款,解約甚⾄要負擔數千⾄數萬元的違約⾦。
公平會認為這5家業者的整體⾏銷⼿法為計畫性及步驟性之不當銷售⾏為,且多家不同業者竟然不約⽽同地採取類似⼿法,對美容業市場交
易秩序有重⼤的負⾯影響,且損害消費者權益,經112年11⽉29⽇委員會議決議分別處米嵐企業社及肯妮詩企業社新臺幣各300萬元、慕詩娜企
業社及雅庄公司各200萬元,以及錦瑪企業社100萬元,總罰鍰⾦額達1,100萬元。
公平會表⽰,現在網路應⽤發達,無論透過何種管道招攬客源,都不應有欺罔或顯失公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為,未來如查獲類似⾏
為,公平會必定從重處罰,以遏⽌歪風。
(承辦單位:服務業競爭處;服務中⼼2351-0022、2351-7588轉380;新聞聯繫窗⼝:張志斌科⻑2351-7588轉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