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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法制處於103年6月26日至27日假國立臺灣文學館演講廳舉辦之「2013直轄市法制暨行政救濟業務研討會」,業已圓滿落幕

臺南市政府與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等法制單位共同舉辦之「103年度直轄市法制及行政救濟業務研討會」業於本(103)年6月26日(星期四)至27日(星期五)於國立臺灣文學館演講廳舉辦,討論地方自治立法相關議題。
 本次研討會開幕式由賴清德市長親臨主持,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鄭玉山院長及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南分會黃正彥分會長亦親自出席共襄盛舉,並由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謝志明處長、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邱惠美局長、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林月棗局長、考試院黃錦堂考試委員及高雄市政府法制局曾慶崇局長,分別擔任各場次之主持人。另邀請移居臺南之知名作家魚夫暢談臺南之美,並由司法院湯德宗大法官針對平權措施違憲審查進行專題演講。
    賴市長致詞時指出,直轄市法制及行政救濟業務研討會是五個直轄市夥伴法制部門為了要解決法制及行政救濟業務上的問題,進而落實地方自治所建構的平台,今(103)年由本市擔任主辦城市,倍感光榮。另表示臺南是臺灣第一個城市,一向善用地方自治的權責推動市政建設,期盼打造成臺灣的文化首都,因此積爭取議會支持,制定如「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臺南市社區大學發展自治條例」、「臺南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等自治條例,並期待藉由本研討會對地方自主立法權更細膩的分析,讓臺灣的地方自治有更周延的法制基礎,並且確立以「住民」為優先的法制史觀。
    此次研討會以地方自治立法為主軸,議題包括「地方自主立法權之範圍與合法界限-以我國地方自治法規制定實務為觀察中心」、「中央機關對地方自治法規之監督權限-以自治條例之核定權為中心」及「地方自治法規遭函告無效之救濟途徑與問題-兼評行政院院臺訴字第1020152497號之訴願決定」,就縣市合併升格之後,地方自治立法所遭遇的難題,與會的專家學者皆有深入的剖析與關照。另外「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制與檢討-從地方自治團體有效管制觀點出發」、「行政程序法上程序參加與行政救濟初探」二議題,則與地方經濟活動的規範與限制、公私協力的合作模式,以及人民的程序利益相關。
     研討會由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林明鏘教授、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盛子龍教授、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江嘉琪副教授、臺北大學法律學系陳愛娥副教授及義守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吳明孝助理教授擔任報告人;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林明昕副教授、成功大學法律學系蔡維音教授、許登科助理教授、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李仁淼教授、劉建宏教授、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李惠宗教授、政治大學法律學系詹鎮榮教授及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楊富強法官分別擔任與談人。
    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謝志明處長表示,本次研討會之議題內容除了提出地方自治法制實務爭議問題,試圖透過學術界與實務界彼此對話,激盪研商解決方向外,並期盼來自各地的學員亦得領略古都醇厚的文化底蘊,對臺南留下深刻的印象。這是一次成功連結五都法學專業與情誼的活動,會後並將集結研討成果作為未來市政執行之參考,以精進地方立法的品質,並推動大臺南直轄市的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