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100年11月1日通過之「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司法院已定自101年9月6日施行。因其對現行行政訴訟制度有重大之變革,將影響民眾訴願後之行政訴訟程序,為使本府同仁瞭解修法內容,及早因應,本處乃邀請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簡慧娟法官擔任講座,以「行政訴訟法修正簡介」為題,針對負責該等業務之主管進行法制教育講習,期能更周全障民眾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