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政府100年度個人資料保護法學術研討會」,於100年10月28日假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3樓「國際會議廳」舉行

      「臺南市政府100年度個人資料保護法學術研討會」業於本(100)年10月28日(星期五)假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3樓「國際會議廳」舉行。本處開創五都法制單位之先例,以99年5月26日總統公布「個人資料保護法」最新修正內容為研討主軸,輔以時下最熱門之「Facebook」、「Google Map」及新聞媒體報導侵害名人肖像權等議題,邀請司法院大法官、法務部次長及臺灣大學教授等專家學者共同研討,以釐清重要內涵,並期獲致建言,做為本府未來執行市政的參考。
 
      本次研討會開幕式由賴清德市長親臨致詞,並由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謝志明處長、司法院林錫堯大法官、李震山大法官,分別擔任各場次主持人。賴市長在致詞時特別指出,政府應該要帶頭示範個人資料之保護,因為政府是個人資料的最大擁有者,像是戶政事務所、健保檔案等,都存有大量的民眾資料,政府的帶動,方能使民間企業群起效尤,並舉治安為例,認為監視器的設置比例,應秉持以最少數量達到治安需求的前提,以免過度侵害人民的隱私與權益。
 
      本次研討會由法務部林秀蓮參事、臺灣大學劉靜怡教授及銘傳大學范姜真媺教授擔任報告人;法務部陳明堂次長、中正大學法學院蕭文生院長、成功大學王毓正教授及中央警察大學林素鳳教授分別擔任與談人。與會人員除本府暨所屬機關同仁、臺灣省政府、各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代表,以及南部司法機關、大學法律系師生外,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鄭玉山院長、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陳朱貴院長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行政執行處葉麗琦處長亦親自出席共襄盛舉。
 
      本次議題包括「新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之介紹與評析」、「網路社會與個人資料保護-以地理資訊和社群網站為例」及「肖像權之保護-自個人資料保護法觀點之探討」,內容除了說明最新修正內容,還包括介紹美國、日本等外國立法例及實務有關肖像權之判決,並以新興社群網站和地理資訊衍生法律爭議,詳加舉例說明,研討會內容精彩,成果豐碩。本處並會將研討會的寶貴資料與成果集結成書,除作為市府未來執行市政的參考應用外,也希望能為臺灣社會所用。
 
      本處謝志明處長並表示將以此次研討會為基礎,未來賡續定期舉辦大型學術研討會,繼續拓展市府同仁研究視野,提升法制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