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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臺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府法制字第1000114686

主旨:訂定「臺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請    查
        照。

說明:檢送「臺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