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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停止繼續適用原臺南縣政府訂定之「臺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設置要點」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2月1日
發文字號:府秘採字第100007660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函頒「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設置要點」、「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作業應注意事項」各乙種,並自即日生效。原合併前「臺南縣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設置要點」及「臺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設置要點」於同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秘書處100年1月25日1000014047號奉核簽呈辦理。
二、旨揭「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設置要點」、「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作業應注意事項」,請未能以電子收文之機關至本府公務帳號管理系統公文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