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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凍莓A肝病毒污染事件 南市府要求好市多應從優儘速賠償消費者

臺南市政府法制處新聞稿
發稿日期:112年5月11日
標題:冷凍莓A肝病毒污染事件 南市府要求好市多應從優儘速賠償消費者
    
    進口冷凍莓A肝病毒污染事件,好市多今(11)日公告賠償方案,黃偉哲市長立即指示法制處督促業者盡速從優賠償消費者,並就賠償項目從寬認定,務必使消費者權益受到周全之保障。

    好市多今(11)日於官網公布的賠償方案計四部分,包括憑購買紀錄全額退費、提供與購買商品同等價額慰問金、經諮詢醫生後補助檢測費500元,另針對確診A型肝炎的會員,如經主管機關回溯性疫調確認係因食用受影響商品所致者,將負責相關醫療費用(詳細內容請參閱好市多官網https://www.costco.com.tw/berry-0511)。

    法制處指出該賠償方案之金額,未包括施打A肝疫苗費用之支付,亦未針對身體健康受損者無法工作之損失及增加生活上之需要等費用予以賠償,又如係會員以外之消費者,如親友食用後確診,是否賠償亦未見說明,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實有不足,與外界期待顯有落差。因該方案屬通案性質,個別消費者如有其他損失仍可依法主張。經查自本件事故發生後迄今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已受理2件申訴,其中1件經好市多處理後撤回,1件辦理中,消費者倘認好市多之賠償方案仍無法填補其損失,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消保官將盡力協助爭取合法權益。

    針對上開賠償方案,法制處已再次要求好市多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盡速從簡從優賠償消費者,且醫療費用之負擔不應只侷限於會員,亦應擴及所有食用該問題商品致確診之民眾,而損害賠償之範圍亦應從寬認定,以恪盡企業責任,並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再次呼籲消費者如有醫療或其他相關損失,請妥善保存單據等證明文件,以利求償時舉證。法制處將與優良消保團體保持聯繫,不排除必要時協助受害民眾提起團體訴訟。

新聞聯絡人:臺南市政府法制處簡任消保官馮祺雯
聯絡電話:06-3901230  0919787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