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訴願案件統計資料
一、臺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101年度計收訴願案270件,包括稅務類89件、環保類59件、地政類30件、社政類24件、警政類18件、農業類10件、工務類9件、教育類6件、民政類5件、戶政類5件、勞工類4件、人事類3件、都發類3件、水利類1件、交通類1件及其他類3件。
二、270件訴願案審議決定之結果:
(1)不受理 39件。
(2)駁回 118件。(含部分駁回部分不受理5件)
(3)撤銷原處分 23件。(含部分撤銷部分駁回3件)
(4)移轉管轄 6件。
(5)訴願人自行撤回 41件。
(6)審理中 43件。
三、訴願案件言詞辯論及陳述意見情形:
101年1月至12月計有言詞辯論5件(皆依申請)與陳述意見7件(皆依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