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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訴願案件統計資料

一、臺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100年度計收訴願案232件,包括稅務類96件、環保類39件、民政類23件、地政類24件、工務類13件、農業類6件、警政類7件、社政類8件、衛生類4件、人事類3件、教育類4件、消防類1件、勞工類1件及其他類3件。
 
二、232件訴願案審議決定之結果:
  1. 不受理 :44件。
  2. 駁回:91件。(含部分駁回部分不受理1件)
  3. 撤銷原處分:25件。(含部分撤銷部分駁回3件)
  4. 移轉管轄:7件。
  5. 訴願人自行撤回:29件。
  6. 審理中:36件。
 
三、訴願案件言詞辯論及陳述意見情形
100年1月至12月計有言詞辯論4件(皆依申請)與陳述意見17件(其中9件依申請、8件依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