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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訴願案件統計資料

 一、本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包含原臺南縣訴願審議委員會及原臺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99年度計收訴願案249件,包括稅務類137件、環保類21件、地政類16件、農業類9件、警政類4件、民政類28件及其他案件34件。
二、249件案件審議決定之結果分析:
  1. 不受理:33件。
  2. 駁回:128件。
  3. 撤銷原處分:37件。
  4. 移轉管轄:3件。
  5. 訴願人自行撤回:16件。
  6. 審理中:32件。
三、99年度計有言詞辯論11件與陳述意見6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