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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退費爭議多,慎選補習班避免消費爭議

常見民眾與補習班簽訂契約,並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減輕經濟負擔,在試聽或上了幾堂課後,覺得課程不符所需,提出解約,但業者卻拒絕退費,甚或要求依契約給付違約金,民眾覺得不合理,因而提出消費爭議申訴。

據統計本市補習類消費爭議申訴案件數每年均列前十名,其中以電腦及美語類補習最多,造成爭議的原因包括業者使用話術行銷、未提供契約審閱期、未明確告知辦理貸款及解約退款遭遇困難等。

法制處提醒消費者注意,選擇補習班時,應要求業者提供定型化契約攜回審閱,另「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及第10條已明定補習班退費標準,教育部亦訂有「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作為實體補習班及線上教學契約之規範。消費者於簽訂契約時應比對契約內容是否符合前揭法令之規定,並審慎考量及注意下列事項:

一、課程是否符合需求:消費者應依業者提供之課程、師資、授課時數等資料,審酌是否符合自身需求。

二、特別保證或獎學金條件應詳列於契約:如係保證班或業者承諾提供獎學金者,應將保證內容、獎學金金額及條件等詳細記載於契約內,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三、審慎考量補習費用及留意繳納方式:業者應明確載明費用總額、細目、分期繳納之期數、時間及金額,如經由業者推介辦理信用貸款,業者應明確告知貸款對象及內容。消費者應就自身繳款能力評估,並確認繳納方式係分期或貸款。

四、注意契約是否載明履約保障機制:依前揭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業者應依規定提供履約保證,以避免無預警歇業或倒閉,致無法退費。

 

消費者如與補教業者發生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或向轄管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