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各科業務簡介

法規審議科辦理業務

一、本市自治法規審議、公(發)布及廢止之業務。
二、設置本府法規審查小組,辦理本市自治法規審查業務。
三、本市(府)行政規則之審核與管制業務。
四、有關重大法規疑義問題研究。
五、本市自治法規與本市(府)行政規則之蒐集與整理。
六、法規講習會及法規諮詢會議之辦理。


行政救濟科辦理業務

一、辦理不服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及區公所行政處分之訴願案件,以及本府國家賠償案件。
二、設置本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及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審議上開案件。
三、協助本府訴願案件及所屬機關、學校國家賠償案件。
四、訴願及國家賠償業務之規劃及輔導。
五、訴願及國家賠償法令之宣導。
六、辦理訴願及國家賠償法規、實務講習及業務研討會


消費者保護官室辦理業務

一、辦理消費爭議申訴案件。
二、辦理消費爭議調解申請案件。
三、辦理消費者諮詢服務。
四、消費者保護法令之宣導。
五、會同本府各機關辦理消費事項之查核。

六、辦理本處預算、人事、研考、廳舍、文書及網頁管理等綜合行政事務。


法制行政科辦理業務

一、辦理本府所屬機關(單位)法令疑義會簽業務。
二、辦理法律適用疑義之研析。
三、辦理法制教育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