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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貪指引-區公所業務篇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11月5日府政預字第1091352538號函。

二、鑑於他縣市發生公務員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或其他等不法情事遭起訴之案例,嗣經市府政風處彙編旨揭防貪指引,深入

       檢視機關之廉政風險及作業流程,及相關區公所與政風室研討提出防治措施,提供同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