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限】一、二期作可同時於1月2日至1月31日申報(遇年假適時延長,依農糧署公告或見本所受理約半個月前之「最新消息」);二期作補(變更)申報於6月15日至7月15日。
【承辦單位】農業及建設課
【申辦流程】如標準作業流程圖
【受理時間】正常上班日(8:00~12:00,13:00~17:00),或依本所公告及本所網站「最新消息」所發布之各里受理時段及其地點。
【申請資格】一般民眾
【應備證件】
一、舊申報戶且農戶、土地資料未變動者:
1、 前一年度轉作申報書存根。
2、 印章。
二、倘為新戶或變更土地資料者:
1、 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 土地所有權狀或謄本。
3、 存簿。
4、 印章。
【聯絡電話】(06)5921116轉187或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