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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嘉南地區112年第1期作全面節水停灌 補償實施地區,不得申辦繳交公糧及「綠色環境給付計 畫」112年度第1次耕作措施案。

全面節水停灌範圍內農民務於補償受理申請截止日(本年12月27日)前,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所屬各工作站申請,以維自身權益。
全面節水停灌補償範圍內耕作之農友,無法以遺忘申請或未領取停灌補償為由,於明年本畫全國統一申報期間,要求受理其申報該計畫上半年各項獎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