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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已核定,請農戶踴躍申請。

(一)農民申請期間(截止日為休息日者,以休息日之次日為截止日):
1、第一階段:3月1日至4月30日止。
2、第二階段:7月1日至8月31日止。

(二)補助項目:農事服務機械、省工農業機械、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新研發農機、引進省工農機、碳匯農機及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等7項。

(三)宣導農機帶土不上路,農耕機具應於農田耕作後駛入道路前,先清除輪胎、機體所夾帶的泥土塊,以避免造成環境髒亂、塵土飛揚而影響交通安全。

(四)相關資訊請上農業部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afa.gov.tw)/農糧業務/農機補助專區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