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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梅姬颱風造成農林漁牧業天然災害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開始受理申請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9月28日農輔字第1050022900號公告辦理。

 申請日期:自105年9月29日至105年10月11日止(假日照常受理申請),上午8點至下午5點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災害救助應攜帶之證件及相關文件如下

一、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二ˋ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三、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另檢附土地所有權狀影本並請所有權人在影本上簽章)。
四、存款簿(如指定救助金存入帳戶為當地農業金融機構以外之其他行庫,其所需之跨行轉帳手續費由申請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