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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區105年1月寒流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開始受理申請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1月25日農輔字1050022074A號公告辦理。

申請期限:自105年1月26日(二)至105年2月4日(四)止,假日照常受理申請,上午8點至下午5點止,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點:安定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申請現金救助應攜帶之證件及相關文件如下:
(一)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二)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三)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另檢附土地所有權狀影本並請所有權人在影本上簽章)。
(四)存款簿(如指定救助金存入帳戶為當地農業金融機構以外之其他行庫,期所需之跨行轉帳手續費由申請人負擔)。

寒流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相關項目額度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