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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國家防災日」,各賣場及網路平臺9月1日至30日設置「防災專區」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10-09-01

為提升全民自主防災意識及防災應變能力,提高備置防災用品及食物之意願及便利性,落實自主防災準備,內政部推動各賣場及網路平臺配合「國家防災日」期間設置「防災用品專區」或「防災食物專區」,防災專區活動期間自110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歡迎民眾前往賣場及網路平臺參與使用。

賣場及網路平臺配合「國家防災日」設置「防災專區」,包括「防災用品專區」或「防災食物專區」,提供相關防災用品或防災食物組合包、量販包等,方便民眾選購、搭配,或以優惠、折扣等方式,鼓勵民眾參與防災準備,增進民眾備置防災用品及防災食物之意願及便利性,藉以提高防災宣導能見度及密集度,落實自主防災準備。

「防災用品專區」或「防災食物專區」設置說明如下:

一、實體賣場業者可於合適空間擺設相關防災用品或防災食物品項,並明顯標示「防災用品專區」或「防災食物專區」字樣;網路平臺業者可於首頁或適當頁面設置明顯活動橫幅標示或連結,將相關防災用品或防災食物品項置於同一頁面或專區,並明顯標示「防災用品專區」或「防災食物專區」字樣。

二、各賣場及網路平臺業者可提供相關防災用品或防災食物組合包、量販包等包裝搭配或優惠、折扣等方式,方便民眾選擇購買,鼓勵民眾參與防災準備。

臺灣位處於高災害風險地區,經常性發生颱風、地震、豪雨情形,造成災害,影響居家生活,行政院訂定每年9月21日為「國家防災日」,以國家層次的規模,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舉辦各項防災演習,推廣防災避難知能,並辦理「防災週」宣導活動,透過媒體、網路、社群等管道,宣導緊急避難包、家具固定、防災食物準備等主題,提高防災宣導能見度及密集度,落實民眾自主防災準備,因應災害可能發生時,能保障人員臨災安全及維生需求,減少災害衝擊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