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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自1月3日至2月11日止受理申報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11-01-05

111年度「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自1月3日至2月11日止受理申報,可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錯施,另補(變更)申報為6月15日至7月15日止,得補辦理6月1日以後之耕作措施。申請人可擇任一公所或農會申報,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攜帶身分證、印章、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3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簿謄本或有效期限內租約等相關證明文件至區公所4樓/經建課辦理;另申報公糧稻穀收購或硬質玉米者,請至臺南地區農會(安南區)申報。
同一田區全年以申報2次耕作措施為上限,可自行規劃耕作期程申報,相關事項詳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