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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宣導-112年12月31日前領牌免收450元規費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11-12-16

為鼓勵已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提早掛牌納管,享有免費掛牌福利,交通部公路總局自111年11月30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完成申請掛牌的車主,免徵收450元的牌照和行照規費,請目前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把握時間辦理投保強制險及完成掛牌納管。

微型電動二輪車騎乘應遵守微電車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及配戴安全帽、不得載人、不可酒駕、毒駕、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微電車需審驗合格並投保強制險等規定。交通部公路總局製作「微型電動二輪車騎乘安全—安全不青菜篇」(30秒影片/https://168.motc.gov.tw/theme/video/post/2211011053447) 及懶人包QA圖卡(https://www.mvdis.gov.tw/m3-emv-car/car/electricBicycles/eBicyclesDoc)/包含中文及英文、印尼文,泰國文、菲律賓文、越南文等5種外文版本)宣導,提醒用路人瞭解「微型電動二輪車」使用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