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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申請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11-06-14

(一)申請人為本市各級學校學生及教練者,統一所屬學校彙整後送件申請(應屆畢業生可由原校申請);其餘由本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體育團體或個人送件申請。
(二)申請日期自111年7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請符合資格者,務必於規定期間內至臺南市體育處網站「體育獎助金」(http://www.sports.tn.edu.tw/html/grant_infolist)線上填報後,檢送相關文件及佐證資料至體育處處,逾期未申請者視為放棄,不再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