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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引火燃燒整地申請」宣導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09-09-10

正值秋收時節,為預防火災發生,如欲進行田野引火燃燒整地,請依臺南市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申請,

申請人應於田野引火燃燒日7日前,檢具申請書、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向市府消防局提出申請,經會同市府環境保護局或其他相關機關(單位)審查符合發給許可文件後,始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