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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與神同行」公民共識會議報告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10-11-10

中西區公所於10月16日、10月30及10月31日辦理「如何與神同行」公民共識會議,以平等、開放與理性尋求共識的討論模式,提供公民小組一個由下到上的參與管道,針對宮廟活動與生活品質的兩難進行討論形成共識。

18位公民小組成員經過三日會議的熱烈討論,終於產出公民共識會議報告,提供給各位市民朋友瞭解議題相關內容,也作為臺南市政府團隊政策方向的參考。

公所將報告書函送至民政局,作為民政局宗教優質化政策的參考,民政局非常重視所有公民小組成員的想法與建議,於11月19日函復本所回應如下:

1.依《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4點規定:「申請寺廟設立登記,其寺廟建築物應符合下列要件:(一)屬建築法第五條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二)整幢供宗教使用,並取得使用執照主要用途為寺廟者。(三)有供奉神佛像供人膜拜,從事宗教活動事實。」

2. 查私壇無法立案之最主原因為其土地上之建物無法依《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4點規定取得使用執照主要用途為寺廟,及其建築物無法整幢供宗教使用。

3. 請私壇依規定,於其土地上(或另行覓地)興建之建築物取得使用執照主要用途為寺廟,且其地面層上之建築物不與其他建築物相連,後續始得辦理立案登記,於完成立案後得有稅制減免等誘因。


民政局宗教禮俗科與區公所將積極輔導私壇立案登記,各私壇如有相關立案登記之疑慮,可來電或至公所詢問。也希望您也能將「如何與神同行公民共識會議」報告分享給更多人知道,讓大家一起來瞭解宗教活動與生活品質共好的議題,創造優質共享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