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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擴大育兒津貼與就學補助新制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12-05-31

臺南市政府為照顧更多育兒家庭,全面支持學齡前每位家長其育兒津貼及就學,相關補助措施自112年1月起調整如下:

(一)取消育兒津貼申請人家庭綜所稅率受20%以上之限制。

(二)取消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須就讀一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方得申領就學補助之規定。

112年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新制部分,均需由申請人自行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