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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將屆,政治獻金法相關宣導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12-07-07

有關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明(113)年1月13日同日舉行投票,預料政治獻金捐贈及收受情形將日益熱絡。又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從本(112)年4月1日起可收受政治獻金;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則從本年5月20日起可收受政治獻金,收受截止日皆為
明年1月12日。

為避免民眾未諳政治獻金法規定觸法而受處罰,詳請見政治獻金法宣導摺頁或宣導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