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0-3歲兒童發展檢核服務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13-03-24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推廣0-3歲兒童發展檢核服務

本市37區衛生所皆有提供0-3歲兒童發展檢核服務

7歲以下兒童,應配合兒童預防保健按時接受發展篩檢,若有異常可轉介至:

本市7家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或3家兒童早期發展服務管理中心,接受進一步評估或安排療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