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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防疫專案」啟動,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09-12-01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秋冬防疫專案」12月1日啟動,臺南市政府提醒,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請民眾配合防疫措施,進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以降低國內社區傳播風險。